寫文時間:2011年4月20日凌晨


首先,會發這篇文,是因為某人的所作所為剛好打到我的點,而且我也牽涉進去了,所以雖然在明知道會惹麻煩上身的情況下,還是試著儘量把事情整理出來。
文章很長,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看完。
同時感謝協助產生這篇文章的熱心的眾網友,謝謝你們的支持以及提供相關資料給我。

話說,涉入當時,打聽了下,原來某人事蹟都可以編成連續劇了,所以這篇文章是關於某人事件的整理,期望能給一些有維護自抓者權益的地方當作參考。

此外,唱片的版權絕對歸原唱片公司所有,但在此不予多做討論,純粹以討論某人所謂的分享理念來敘述這些事件。

若是有人懷疑截圖造假,那麼請拿出證據,我相信版友們沒這麼無聊去弄假截圖來搞某人,那只會打壞論壇或是個人信用。
另,有些沒辦法拿出截圖是因為先前論壇因為某些原因,數據丟失了好些,或是對方論壇砍文,所以連結已失效。
但本文是依照當時看過某人帖或是回過話的人拼湊出來的,雖沒有物證,但5人以上的人證還是有的。
(其實我也看過他的懺悔帖,但真的沒啥具體印象了 Orz)

先小小介紹一下某人,在受害的論壇中,目前已知的id有三個:kathy9、yxy991、kathyjohnny,
在ftp論壇中已知的id有兩個:kathy9、闲人901030。
(題外話,在受害論壇裡,他的外號是怂哥及下限帝,意義不解釋。)
擅長盜檔,並且以各種方式將檔案拿到手後,發揮他無私共享的精神,再將檔案連同原抓者的簡介、敘述或感想,通通放到據說是要付費的ftp論壇裡。
我其實很好奇,既然他想要無私,那為什麼要放到營利性質的論壇裡呢?而且感想甚至入手的地點還照抄,真的很好奇他……沒有自行寫文的能力嗎?
像是壓碟的是台灣人,入手也在台灣,但那人發文的內容寫說:回家路上發現台灣哪間連鎖店買很便宜等云云,不是很奇怪嗎?

以下文章純屬站在個人立場所寫,與兩個論壇之間沒有關係。


《第一季 我看你们怎么处理这个人》
一切都是由此開始的,發生日期大約在2011年1月中。
(版務區文章原始地址已滅失,僅存google頁庫存檔第1面,連結如下:http://webcache.googleusercontent.com/search?q=cache:iL7VXAQNE_YJ:www.astost.com/bbs/read.php%3Ftid%3D10869178%26fpage%3D0%26toread%3D%26page%3D1

網友發現有人將論壇裡自抓禁轉的資源,放到其他論壇裡,所以向原抓的論壇版務區回報,並向他方論壇反應。
大家查了一下對方在論壇的發言,發現下面幾個疑點:
1. 他說資源是他自己買CD抓的,但放出之前卻在原抓論壇裡面求檔案,而且非常的義正嚴辭解釋為何他有原碟卻要求檔。
2. 盜用了論壇裡有名的愛狗人士的頭像,並且曾經在她帖子裡留言跟她說了謝謝,然後再用那個頭去其他論壇發自壓禁轉的檔案,而且還很大聲的說他根本不認識她。
3. 受害論壇要求看ip比對買帖、求檔及盜檔的人,結果就看某人的位址神速的從大陸某地飛奔到了美國(?)(其實是神速的掛了代理)


下面是部分QQ對話紀錄:(為避免造成他人困擾,除願意出面之苦主外,其他人的id全部隱匿)








下面是公開截圖:
原主人


盜檔者







後來版友跟原抓者去帖子裡理論的內容:
(僅貼部分,不影響內容,截圖出處連結如下:http://www.5dsd.org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14131&extra=&page=1












然後經過各版友交叉比對SHA1(註1.),證實檔案果然是由那位仁兄在論壇裡面抓完之後再丟到其他論壇中。
(對照部分文章已滅失。)

被抓包之後,那位仁兄認錯了,還發了名為「Kathy9愿接受鞭尸+封IP的处罚」的文章。
(文章已滅失,僅存google查詢的一小段)
本以为kathy9帐号已经被封了没想到还在偶想了很久进来说两句话看到你们帖的SHA1值偶也心服口服了再改无损的格式再改log. SHA1是骗不了人的



據說,他會道歉,主要是因為SHA1被人抓出來才道歉,但他並未對於當初被盜頭像的版友道歉,而對方論壇的帖子截至目前為止,還是活得好好的,包括資源。
(ftp論壇文章連結請看上面google的頁庫存檔,在此不重貼。)
此要求鞭屍帖在當時引來很多人注意,因為很少會看到這麼「勇於認錯」的網友,所以基本上大家都是友善的回文鼓勵他。
第一季連續劇基本上到此結束。
(第一季基本上沒處罰。)


※相關文章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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